2022年11月30日,吉林省能源局发布《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的通知,简称“”通知”,要求2025年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要控制在9000万吨以内。
通知各市控制目标:
长春市2711.00万吨,控制增长率为0.28%;
吉林市1382.54万吨,控制增长率为0.70%;
四平市924.67万吨,控制增长率为0.08%;
辽源市537.47万吨,控制增长率为0.19%;
通化市565.60万吨,控制增长率为2.06%;
梅河口市160.72万吨,控制增长率为2.64%;
白山市451.74万吨,控制增长率为3.35%;
松原市469.22万吨,控制增长率为4.08%;
白城市790.56万吨,控制增长率为2.18%;
延边州569.16万吨,控制增长率为1.09%;
长白山管委会13.07万吨,控制增长率为0.69%。
通知指出:
1、供热行业到2025年全省实现智能供热面积4亿平方米,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节能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,到2025年完成改造集中供热老旧管网5000公里。
2、实施清洁能源供暖转型,逐步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作;严格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、窑炉专项治理、淘汰落后产能等治理措施坚持“增气减煤”同步,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;持续推进分散式电供暖、蓄热式集中供暖、天然气供暖及生物质燃料供暖等清洁供暖方式;鼓励发展热电冷三联供,分布式再生能源发电供暖等高效、绿色供暖技术。
3、推广余热资源供暖化利用,到2025年,通过集中回收利用低品位余热资源,替代燃煤供热达到5000万平方米以上,年可减少供热用原煤112万吨以上。
4、探索新能源供暖化利用,2025年地热资源供热(制冷)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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